深圳科技创新经验对上海深化国际科创中心建设的启示

作者

吴启明、吴新梅、徐子健,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改革创新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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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引擎和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阵地。深圳的创新,带有鲜明的市场化特征,展现了从一个技术跟随者和模仿者,升级到了自主创新者的全过程,其成功经验值得上海借鉴。

  研究发现,深圳科技创新特点在于:市场导向的创新活动。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的调研,深圳科技公司97%都是通过需求导向模式开展创新,极少采用成果转化的方式。与硅谷等全球创新标杆不同,深圳的比较优势在于现有知识的商业化和民营企业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反应。营造创新的制度环境。深圳40年发展基本围绕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的主题,通过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励企业家精神。近年来,深圳注重新兴领域法律制度建设。例如,深圳出台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立法先行营造权责清晰的科创发展环境。体系化布局科技创新。以合成生物学为例,深圳在光明科学城集中布局建设脑解析与脑模拟大科学装置、材料基因组设施、深圳医学科学院等24个重大科技创新载体,由政府牵头成立相应基金支持并配套人才政策,快速抢占领域新赛道和新热点,形成很好的首位度集聚度。

  对比而言,上海在科技创新的部分领域和环节存在短板不足:城市创新活力相对偏弱。2023年,深圳的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超过5%,高于上海的4.4%。深圳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1.59万件,高于上海的6185件。科创政策动态更新偏慢。与深圳相比,上海应对科研范式变革和市场需求变化的政策应变较慢,点上的突破力度不足,低空经济、自动驾驶、合成生物等领域在准入、监管、服务等方面的管理规则已不适应新的发展趋势。创新资源缺乏系统整合。以合成生物为例,上海的中国科学院植生所、上海交大等是国内研究的先驱,浦东、闵行、虹口、宝山、金山、奉贤等区均有零星产业项目布局,但在全市层面缺乏统筹规划,没有整合优势力量形成合力。

  建议:一是以企业需求牵引技术研发走向。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参与,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由企业出题,开展全链条的集成创新。对国有资本投入创新采用“负面清单”管理,减少国有资本资金使用限制。二是整合科创资源推动产研融合。组织开展交叉科学研究、应用科学研究、大科学计划和工程,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依托新型研发机构构建“企业出资-专家研判”技术需求对接机制,加强企业需求与专业建议的结合,提升企业技术需求的精准度和适用性。三是优化科技创新制度环境。建立市级层面统筹布局的科技战略决策咨询机制,形成“自上而下”的有组织科研领导体制。畅通在沪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国家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与科技领军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之间合作机制,强化战略科技力量与市场主体的统筹协同与融通创新。

研究领域

改革创新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