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推进跨境信用服务的实践与启示

作者

陈卉,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金融房地产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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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随着我国参与国际间经贸往来越来越频繁,业务跨境合作和资金跨境流动需求日益增强,对跨境信用服务的需求也随之增加。但目前跨境信用服务面临信用信息开放共享挑战大、信用产品跨区域互认挑战大、信用数据跨境流动挑战大三大难题,大湾区发挥深圳与香港双向投资、经贸往来密切的先发优势,在信用信息出境备案、跨境信用标准规则、跨境信用平台建设等方面率先进行探索。

  一是机构主导的“点对点”式跨境信用服务:某香港信用服务机构跨境核验个人征信报告。香港机构与境内机构合作,探索推动全国首个通过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来实现跨境数据传输。具体方式上,个人申请电子版人行征信报告,因跨境金融场景业务需要,授权该香港信用服务机构核验报告,香港机构向境内合作机构发起哈希值验证申请,并将核验结果反馈至境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该路径实际传输的是信息验证结果,而非原始数据,通过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二是编制转换标准解决跨境信用报告解读互认难问题:《基于跨境活动的信用主体企业信用报告格式规范》。政企合作实现全国跨境信用互认标准工作“零的突破”。《格式规范》明确了跨境企业信用报告的编制原则、组成部分,建立了不同地区的基础企业信用报告内容对应表。由于粤港法律和政策的差异,将两地的信用报告统一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因此《格式规范》编制的重点放在转化解读规则上,利于不同地域的信用机构解读跨境信用报告。三是政府部门主导的跨境信用公共基础设施: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区块链技术在该平台中扮演核心角色,不依赖中心化机构推动,支持跨机构、跨行业、跨场景协同。平台传输的是验证结果而非原始数据,平台自身不涉及数据原文件的跨境传输和存储,降低了合规监管风险,为数据跨境提供新思路。目前,已上线试运行三大场景,集中于跨境金融服务领域,如企业信用报告跨境验证。

  对上海的经验启示:一是探索建立跨境信用报告转化标准。探索建立跨境信用报告互认机制,研究跨境企业信用报告转换解读规则、编制规范,率先在信用监管、跨境融资等场景开展应用。二是积极应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方式。积极探索新技术在跨境信用数据传输中的应用,解决安全可信、数据内容保护、数据主权控制等问题,推动信用数据可靠溯源、安全存储、跨境传输。三是推动跨境信用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探索制定信用领域低风险数据目录,细化信用重要数据的具体定义与边界,避免重要数据和敏感信息非法出境。细化完善信用信息跨境流动行为规范。

研究领域

金融房地产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