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捷治理:率先打造上海新经济业态监管制度体系
核心观点
新经济业态具有技术含量高、要素配置优、领域前沿、环境友好等特点,孕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体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如何做到在新业态发展初期支持创新,有力壮大新兴产业,又能够及时对其潜在的负外部性进行有效防范,避免系统性风险,对政府优化新业态监管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本研究通过多方调研,着重分析当前部分新业态监管存在的裉节问题,并提出构建鼓励创新、宽严相济的新经济业态“敏捷治理”制度体系,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厚植沃土。
调研显示,新赛道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但相关制约因素仍然存在,突出表现在监管职责不清晰、监管手段不适应、监管制度不健全等方面。具体来看:一是以新经济业态场景牵引的政府监管跟进相对迟缓,政府部门的监管边界和监管职能需要进一步厘清。由于突破了传统经营方式和监管要求,新经济业态的跨部门监管场景中缺乏明确“谁来管”的快速响应机制,造成企业一边面临多头监管,一边留下监管空白。二是传统监管手势难以满足新经济业态更新迭代需求,政府监管应把准支持创新与管控风险的平衡点。有企业反映,在新产品、新业务开发过程中,政府部门的监管相对“过于谨慎”,与企业抢先入市、抢占市场的迫切需求存在差距。三是部分新经济业态发展缺乏相应的标准规范,企业发展壮大需要扫清制度障碍。部分新经济业态发展缺乏法律法规保障,创新产品拓展应用场景面临阻碍。行业主管部门还需及时跟进预判产业发展动向,对相关标准、规范等产业制度“查漏补缺”,通过合规引导确保新产业发展行稳致远。
建议:一是建立一个敏捷响应的“首管”牵头机制,明确新经济业态“谁来管”。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第一时间明确新经济业态监管“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同时,随着新经济业态演变发展,及时调整牵头和配合部门,避免监管部门步调与新经济业态发展需求不一致。二是形成一套动态优化的“风险”研判方式,明确新经济业态“管什么”。探索搭建由政府部门牵头,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研究机构等共同参与的新经济业态“场景化风险研判平台”,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加快立法修规,研究制定适应新经济业态发展的相关管理措施。三是创新一组灵活高效的“实用”监管工具,探索新经济业态“怎么管”。注重提升监管的协同性,推动数据和信息的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共享。注重提升监管的柔韧性,以包容审慎模式引导新经济业态有序竞争。注重提升监管的智能性,依托新型技术手段实现政府监管“四两拨千斤”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