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开展“家庭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一、评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源泉。我国优化生育政策以来,多地不断出台鼓励生育政策,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发掘劳动力潜力等方面陆续开展多层次探索,相继涌现出弹性工作制、远程办公、“妈妈岗”等新就业模式及配套支持政策,从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培训服务,精准有效实施,优化激励手段等多方面全力提升新就业形态的质量和稳定性。
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以来,本市经济运行平稳,总体保持恢复态势,但就业总量压力较大,结构性矛盾等问题较为突出。全市上半年GDP同比增长4.80%,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345.59亿元,增速略低于去年同期。从用工需求来看,全市企业招用35岁以上人员意愿不高,尤其育儿女性,“宝妈”群体依靠家庭供养不占少数。
在此背景形势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新就业模式研究,在参考借鉴国内其他地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探索试点适合本市就业特点的新就业形态支持政策,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家庭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 推动构建家庭友好型社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鼓励鼓励本市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提高劳动参与率。
二、主要问题
一是闭环不完整。《通知》虽然明确了“家庭友好岗的”优先考虑对象、管理方式,以及岗位的具体特征、企业激励措施等相关方面内容,但从完整性上考量,还缺少围绕退出机制的相关描述。
二是管理较复杂。在“家庭友好岗”工作的职工既有可能是一般劳动者,也可能是有照顾家庭需求的弹性工作者,劳动执法部门在处理相关劳动纠纷、社保问题、岗位薪酬等相关矛盾时,可能需要根据其劳动合同或协议内容一一核实查证
三是实效存疑问。《通知》整合了全市部分就业激励政策,涉及补贴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等各方面,但并未专门针对其内容采取阶段性降费或税费减免等奖励,对企业激励效果也相对有限。
四是廉政存风险。政策对于岗位界定、身份鉴别等相关内容还比较宽泛,在实操过程中,可能存在别企业为缓解经营压力,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可能。
三、对策建议
一是优化政策内容。在《通知》出台的同时配套制定相关指引和实施细则,针对“家庭友好岗”有关对象退出、劳动纠纷执法调处方法规则、覆盖人群身份鉴别等重点领域,细化相关内容和规定
二是开展专项监督。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监督。做好事中事后监管,面向试点企业定期开展“家庭友好岗”就业模式专项巡查,并结合岗位备案情况和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对岗位设置、用工身份、工作时间和方式、绩效考核等重点内容开展抽查,维护“家庭友好岗”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三是加强激励引导。参考国内其他城市类似经验做法并结合实际,面向本市“家庭友好岗”就业新模式探索制定新增就业扶持政策、相关税收减免政策、培训补贴等相关激励政策
四是加强正面宣传。加强面向公众的正向引导,对于与“家庭友好岗”相关的正常的疑问或情况反映,通过各类媒体渠道予以正面回应,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