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编制研究

研究
团队

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 宋娟、金盈盈、郑雨浓、宦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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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推进示范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促进长三角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重要突破口,是示范区创新引领示范效应的重要体现。本研究立足基本公共服务保基本、兜底线的要求,充分体现示范区一体化发展特色,研究编制示范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厘清编制基础。基于国家与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现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重点对三地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中实施对象、内容与标准的共同项与差异性进行梳理,找出对象与标准一致、对象一致但标准不一致、对象与标准均不一致三类情况,以明确示范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的编制基础与主要难点。

  创新清单形式。突出“阶段性、示范性、动态性”的编制原则,在编制形式上创新性推出“1+1”清单,即《示范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指导标准》+《示范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创新清单》。

  明确清单内容。《示范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指导标准》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七有”和优军、文体服务以及一体化保障十大领域。《示范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创新清单》包括若干中期、长期清单项目,涉及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等领域。

  • 社会发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