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完善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对策研究

研究
团队

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 宋娟、郑雨浓、宦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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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上海是国内首批长护险试点城市之一,长护险政策体系与服务体系已相对完备,但在支付水平的均衡性、护理人员队伍建设以及老年护理商业保险发展等方面还有提升空间。本研究借鉴国内主要试点城市实践经验,立足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现状和困难瓶颈,提出制度优化的建议。

  二、 研究的主要内容

  总结试点成效。一是制度建设完善,已构建形成长护险制度“1+X”基本政策框架。二是在评估、服务和监管环节的工作成效显著。

  分析试点政策差异。重点选取北京、青岛、广州、成都、宁波等城市作为对标城市,从保障对象、资金筹集、评估标准、服务环节、结算支付五个维度解读长护险试点政策间的差异,为深化完善上海长护险试点政策提供借鉴。

  梳理深化试点的关注点。一是社保基金对护理院和养老机构的支付水平不一致。二是居家、社区、机构三种服务方式的支付水平不一。三是护理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四是老年护理商业保险发展相对滞后。

  提出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一是统筹好医保基金与长护险基金在老年护理领域的支付关系,二是进一步加大长护险制度对社区养老的支持力度,三是通过多元施策缓解护理人员短缺困境,如多渠道增加养老护理员来源、将家庭护理纳入长护险给付范围、充分调动家庭非正式护理人员、大力推动数字赋能养老照护。四是发展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险,满足老年人差异化个性化的长期护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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