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对称”科技赶超战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协同创新的动力机制、协同方式与配套举措

作者

吴启明,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改革创新研究所

徐子健,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改革创新研究所

康乃馨,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改革创新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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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国家战略科技”的重要论述,明确了组织开展体系化、探索性、应用性基础研究的前沿方向,以及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开展协同创新的使命职责。围绕破解“谁组织”“组织谁”“如何组织”等关键问题,探寻上海“非对称”科技赶超战略,对上海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具有重要的意义。

  研究发现,进入大科学时代,无论是从全球科研范式变革的趋势来看,还是从国际科技竞争的要求出发,基于国家战略使命、立足自身发展任务,上海推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开展协同创新都有着充分的必要性和深刻的紧迫性。一是要努力打造国际竞争“非对称”优势。上海作为我国科技创新高地,要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引领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充分调动和集成各类创新资源,加强各类创新主体的衔接与协同,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各自发挥所长,以“非对称”优势破解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破除科技创新资源分散、重复、低效的问题。二是要顺应学科交叉、科研联攻创新规律。上海作为基础科学力量“重阵地”、前沿科学突破的“主力军”,应致力于更好地解决当今社会面临的复杂问题、促进综合性研究和跨学科合作。三是要激发跨学科科研主体协同合作驱动力。上海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需要引导具备不同资源优势的科研机构开展积极合作,为不同类型的机构合作搭建互通互信的协同创新平台,积极探索帮助科研人员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可感知的内外部收益的途径,营造科研人员之间良好的互信外部合作氛围,破解创新主体各自为政的弊端,提高科研人员的合作意愿。

  研究认为,构建符合创新规律的战略科技力量协同创新机制必须实现“两分离一结合”。明确战略方向和确定具体路线相分离。政府更多应扮演把握战略方向的“领航员”,而非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和评判研究路线,应由战略科学家、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更多承担确定具体路线的职责。整体统筹组织和具体承担任务相分离。结合“大科学时代”创新规律,需要组织跨专业、跨领域、覆盖创新链上下端的各类创新主体,根据创新的多元化需求拓展组织对象的范围,达到汇聚创新资源解决战略问题的目的。对枢纽型平台机构赋权赋能,赋予其战略科技项目的管理权、技术路线的决定权和项目资金的分配权。财政稳定支持和市场化激励相结合。在经费的供给方面,要发挥政府作用,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坚持以重大需求和战略使命为导向、重大任务为载体、市场机制为纽带,形成共同参与的协同机制。同时,对于来自不同创新主体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管理方式,实现分布式协同。

  建议:一是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作为战略科技创新决策者的作用。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建立战略科技任务研判机制,强化技术预见的前瞻引领作用。配置好增量科创资源,通过增量资源鼓励科研机构开展协同创新,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创新优势互补的国家创新体系。二是强化科技攻关牵引机制,探索建立“国家实验室联盟”。发挥战略科学家的作用,创新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的发起、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方式。支持在沪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等与上海高校院所、科技企业合作开展市场需求导向的行业前沿技术研发转化。三是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发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牵引作用。聚焦高新区、科技园区等空间载体,引导创新要素集聚流动,构建跨区域创新网络。发挥好长三角创新共同体功能,在长三角区域内打造汇聚区域战略科技力量的枢纽型平台。四是完善协同创新配套机制,构建适应多主体参与的项目管理考核机制。构建科技人才流动的良性机制,加大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人才培养和智库建设的投入与引导。完善协同创新配套机制,构建适应多主体参与的项目管理考核机制。

研究领域

改革创新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