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新规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绿色化发展建议
核心观点
2025年4月11日,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3次会议(MEPC83)正式批准纳入IMO净零框架的MARPOL公约修正案,预计于2025年10月份通过,2027年3月正式生效。这是全球第一个将强制性燃料标准和温室气体定价相结合(双轨制)的行业性框架。新框架的核心目标是到2050年实现全球航运业净零排放,适用范围为5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关于温室气体减排的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设立逐年降低的全球燃料温室气体强度标准,即目标型燃料标准(GFS);二是对温室气体(GHG)推行定价/合规机制,对排放超标的船舶收取费用;三是设立IMO 净零基金,用于接收并管理船舶所缴纳的温室气体排放(补救单位)罚款,以及基金分配制度。
与前期出现的欧盟减排政策相比,IMO作为全球性的碳减排政策,其范围更广、对行业影响更大,尤其是2030年之后其强制性的基础目标和鼓励性的直接合规目标快速提升,要求越来越严,高于欧盟的减排标准。因此,在IMO新规要求下,将进一步促使全球替代燃料船队以及替代燃料的增加,加速市场运力更新迭代。
上海是全球首个突破5000万TEU的集装箱大港,连续15年位居全球第一,在港口岸电使用方面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在港口的自动化、数智化发展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连续五年在全球航运中心城市排名中位列第三。但是,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绿色化转型发展方面,还存在了一些挑战,比如:绿色燃料供应、绿色燃料标准认证、规则制定、配套政策落地实施方面存在不足。IMO新规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绿色化发展的建议:
一是在替代燃料船舶等高端船舶建造领域,要加快绿色船舶技术研发和创新,扩大产品竞争力,加快实现转型升级。力争在关键的技术,如氨燃料主机、船舶节能减排、碳捕集与封存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是在绿色燃料加注方面,要发挥我国的资源规模和产业规模优势,加大区域合作和技术创新力度,挖潜绿色替代燃料的供应能力,将上海港打造成为全球替代燃料加注品种最全、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加注站。
三是在国际标准、国际规则方面,加强与我国航运新能源圈与国际重要能源、航运组织和重点企业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绿色燃料标准制定和国内外标准对接工作,不断推出绿色燃料加注标准和认证标准。
四是绿色人才教育培训方面,加大培养力度,增加人才储备,集聚上海的船舶设计、建造、运营及燃料化工、高校研究机构等资源优势,全产业链、全方位设计,系统培育绿色航运相关人才,推动绿色技术研发及绿色航运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