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都市圈建设应聚焦上海-苏州-嘉兴同城化

作者

孙斌栋,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行政区划研究中心主任,崇明生态研究院高端智库主任,未来城市实验室主任,教授

张婷麟,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行政区划研究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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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基于“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镇)同城化发展”的目标,国家正式文件中已经明确都市圈“1小时通勤圈”这一界定标准,但目前的都市圈规划更多被视为一种政策利好,驱使中心城市周边的城市争相加入,导致都市圈不断扩容,其性质早已与都市圈的“通勤”本质和建设初衷相背离,也远远超越了“同城化”范围,实质上成为一种政策协同区。从目前我国已出台规划的几个都市圈来看,其范围远不止“1小时通勤圈”,从都市圈中心城市到外围城市,单趟出行大多超过2小时、3小时。

如上海大都市圈被定义为上海加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嘉兴、宁波、舟山、湖州的“1+8”体系,从中心城市到最远的舟山市驾车也需要3个半小时,即使从上海中心城区边缘出发的交通等时圈范围,上海中心城区的60分钟等时圈也就到苏州,90分钟最大可以涵盖到无锡、嘉兴和南通主要地区。考虑到“通勤”是日常性、有规律且频繁发生的交通联系,如若再加上高峰时拥堵因素、高铁等经济成本的承受力要素,则可以想见出行时间长达2-3小时、范围如此之大的都市圈,显然无法成为能够实现职住平衡的空间载体。

政策协同区有其意义,但绝不能忽视真正通勤意义上的都市圈建设,后者对于促进职住高效连接,建立统一劳动力市场,提高生产和创新效率,具有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城市群真正的硬核;同时也应警惕都市圈成为“缩小版”城市群,导致重复建设、同质化发展、协调机制难以建立等问题。为此,上海都市圈应把具有相互通勤潜力的苏州、嘉兴与上海定位为核心功能区,把三城同城化作为建设重点。具体提出如下建议:在都市圈范围界定上,构建上海-苏州-嘉兴同城化的上海都市圈核心功能区;在都市圈交通支撑上,应建设高效一体化的快速轨道交通网络;在都市圈功能分工上,应加强以产业集群为重点的专业化分工协作;在都市圈体制保障上,应强化以利益共享机制和跨城市协调机构为载体的治理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