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广告新应用场景的市场监管规则研究
作者
许海波,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程师
李 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周 颖,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广平,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研究员
核心观点
药品广告是医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有助于满足消费者自我药疗需求、推动自我保健模式转变,推动实现医药企业对其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市场目标,同时具有缓解企业、医师和患者之间的药品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市场效应。《“十四五”广告产业发展规划》提出“鼓励传统广告媒体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鼓励广告业态和模式创新”。网络新媒介具有聚焦流量、精准投放的优势,在有效市场监管规则下更能激活市场活力。因而,探索创新药品广告新应用场景相适应的市场监管规则,有助于顺应数字经济发展,为药品广告市场监管提供决策参考。基于告新应用场景,药品广告市场监管建议:一是建立药品广告新应用场景监管协调机制;二是将药品广告新应用场景监管纳入药物警戒;三是加强药品广告新应用场景下的消费行为研究;四是厘清药品广告新应用场景遵循的要件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