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上海各类研发机构改革创新研究
作者
王 果,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改革创新研究所
吴启明,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改革创新研究所
周 洲,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改革创新研究所
康乃馨,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改革创新研究所
吴新梅,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改革创新研究所
杨雪寅,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改革创新研究所
核心观点
在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的过程中,各类研发机构在科研产业双向链接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成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主要推动者。上海聚焦创新链关键环节,推动建设了一批战略性、前瞻性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一批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推动高校院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引导企业建设研发中心,不断创新科研管理运行机制,初步形成了研发机构创新体系。
通过调研和对比研究发现,本市各类研发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同问题:对高校来说,课题研究绩效评估流程管理繁琐,人才薪酬待遇和流动方面存在瓶颈,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依然存在制度障碍,各类政策体系错位导致不适用。对科研院所来说,在人员编制、薪酬管理、成果权属界定、成果收益分配等方面突破力度不足,对接市场、推动成果产业化能力较差,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相对薄弱。对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来说,受制于财政资金支持方式不灵活、自主引入社会资本的甄选与管理能力不够强、国资股权“进入退出”体制机制不放开等资金运行问题,当前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自我造血”功能不足。对新型研发机构来说,在人员编制、薪酬管理、成果权属界定、成果收益分配等方面突破力度不足,内部激励评价机制不健全,实际运作过程中活力动力释放仍存在体制机制制约。
针对以上问题,研究认为,上海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模式,激发各类研发机构的创新活力。一是明确功能定位,本市各类研发机构虽然性质各异,但重点都是聚焦研发环节,促进科技成果走向产业化。二是分类推进改革,在遵循创新规律的前提下,分类指导各自发展。避免“一刀切”式的管理,制定精细化、精准化支持政策。三是破解制度约束,采取与科研规律相适应的自主管理模式,破解各类显性的和隐性的政府直接干预和过度监管。
研究建议:一是推动高校创新成果转化。聚焦高校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内生活力。聚焦政府创新支持体系布局,优化政府支持。聚焦市场需求,加大高校科研支撑。二是深化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理事会制度与章程式管理,完善成果转化的正向激励机制,出台实施细则推动政策落实,推动科研机构与产业园区、企业合作。三是探索研发转化平台运作新模式。探索合同式管理、机构式资助、市区协同支持,探索构建“国资”与“社会资本”交替进出的节点设计、更替机制。四是大力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聚焦前沿领域布局新型研发机构,强化创新链、金融链、产业链联动,引入第三方专业化管理,做强上海新型研发机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