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中医药领域合作情况研究调研报告

作者

冯   桓,上海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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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为进一步了解长三角地区中医药领域合作现状、存在的困难和诉求,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长三角中医药领域合作的意见建议,推动长三角中医药领域合作走在全国前列并为国家作出应有贡献,采用实地调研、线上访谈、查阅资料等形式,深入了解三省一市中医药发展情况及一体化合作需求,形成调研报告。

存在的具体困难:1.跨省市合作机制还需进一步畅通。调研发现,虽然政府、高校、医院、企业、社会团体等层面目前都已建立起合作机制,但自发自愿性质较强,缺少强有力的牵头方,特别是涉及到非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单位时,四地中医药管理局协调能力较弱,导致一些既定合作事项在推进过程中难以沟通协商,达成共识。2.跨省市合作还需进一步推进落实。调研发现,尽管中央和地方都出台了文件鼓励支持各方在中医药领域开展合作,但长三角跨省市合作实际操作还待进一步推进落实。3.跨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协同推进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了7项重点任务,但在调研发现,这7项任务只涵盖了长三角中医药领域合作中的一部分,还有若干合作难度较大的事项尚未纳入。

意见和建议:1.提高各方面共同参与长三角中医药领域合作的思想认识。提高各方面对于中医药领域合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打破对中医药合作只局限于医疗卫生体系内部的思维惯性,鼓励和引导政府、企业、媒体、高校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长三角中医药领域合作。2.进一步完善长三角中医药领域合作机制。三省一市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借鉴和参考长三角区域合作专题合作组运作模式,设立固定或轮值牵头方,由牵头方做好日常信息交流沟通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召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当年工作计划、推动合作事项落实、做好成果和经验总结等工作。3.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取消不合理的限制措施。在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专门针对长三角中医药领域合作的政策文件情况下,三省一市可以共同向国家部委反映并争取支持政策,在规划、资金和项目等方面对长三角地区给予倾斜。4.充分发挥三省一市各自比较优势,拓宽合作广度和深度。建议对《协同推进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设立跟踪评估机制,明确合作事项具体牵头和配合单位,并适时对合作事项进行补充更新。